职业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2025-02-19来源:包头市就业创业网作者: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 浏览: 11 【字体:

一、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培训合格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统称“六类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二、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

我市执行统一的培训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六类人员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相应职业培训补贴。参加A类职业(工种)培训的,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6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800元,参加B类职业(工种)培训的,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1300元,参加C类职业(工种)培训的,基本培训课时不少于56课时,每人每次基准培训补贴600元。

三、企业职工的培训补贴范围

按照财政厅、人社厅《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2024〕373号)规定: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按照自治区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

四、符合条件的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报名参加培训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就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培训意愿登记报名,或到政府部门认定的补贴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意愿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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