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包头市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包头市铭德职业培训学校定点培训机构开办的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班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4月2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2730905至石拐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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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高新区:关于对包头市华文职业培训学校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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